最近一段時間,許多論壇上出現了「只需幾十元,你就可以成為百萬富翁!」的文章。文章表示你只需要按該網站的要求依次向5個地址分別匯款,這5個地址收到你的匯款後,會給你寄來一個「註冊碼」,然後你就可以用這些註冊碼就可以申請成為網站的正式會員,並擁有一個專屬個人網站,然後你就可以廣發電子郵件,或在論壇上發表文章,吸引別人登陸你的專屬個人網站,閱讀你的網站上的宣傳,以最終成為你的「下線」,這樣你便可以擁有滾滾不斷的財源。
% g! l3 }+ @0 r1 P( |) F, R據筆者調查,這種模式最初是由「新盈利商務信息網絡系統」推出的,隨後又出現了「大富翁網絡營銷系統」、「蜘蛛網信息聯盟」等類似網站。由於操作的簡單性——只需要有一定的網站製作技術,整個模式就可以完全的拷貝過來,因此推銷這種所謂的「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MULTI-LEVEL MARKETING (MLM)」模式的網站越來越多,其中絕大多數是個人網站。 # }' C# C: X+ m0 [( w
據「新盈利」網站介紹,在美國的50萬個百萬富翁中,有20%是在過去的幾年通過"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"MULTI-LEVEL MARKETING (MLM)" 而成功的。此外,統計顯示每天平均有45個人通過MLM而成為百萬富翁。為了瞭解「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MULTI-LEVEL MARKETING (MLM)」模式在美國的真實情況,筆者在互聯網上搜索了許多相關資料,並通過ICQ採訪了一些美國人。「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MULTI-LEVEL MARKETING (MLM)」模式在美國已經有段時間了,但是絕大部分被採訪者都不知道MLM,個別知情的美國網民告訴我,利用MLM賺錢的只有那些處於MLM系統最上層的人,絕大多數「下線」都不能收回成本,並且這種模式的本質在美國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發現,因此參與的人已經不多了。至於美國20%的百萬富翁是靠MLM成功的,那更是無稽之談。據筆者調查,MLM模式在美國也很少有商業公司參與,大多數也是個人網站性質。 * H" A w0 G; t- D' R
現在,讓我們通過對「新盈利商務信息網絡系統」剖析來瞭解其傳銷的本質。 9 ?2 N2 O; V$ X" s, v
這一系統要求,你如果想要成為他們的會員,就必須向他們所提供的5個地址寄去共110元,這五個人收款人確認已收到你的匯款後就會從系統裡為你激活,當他們全部激活以後,你就成為我們俱樂部的正式會員,系統還會自動給你生成個人網站。同時,系統會自動將你的人名地址列在那5個地址的第1位,原來排在第5位的就自動被淘汰。然後,你的「下線」進入這個系統,依此類推。實際上,每個入會者只能參與5輪收錢,收滿5輪後就被淘汰。 那麼,這樣的個人網站又有些什麼東西呢?內容除了「站長」名字不同以外,其他沒有什麼不同,都是詳盡地介紹別人如何去給5個地址寄錢以成為會員,成為會員後,你所需要做的就是通過電子信箱廣發電子郵件,讓別人登陸你的個人網站,聽你的網站上的宣傳,以最終成為你的「下線」。顯然,這個「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系統」和傳統的傳銷一樣,都是要求先寄錢,成為會員後再不斷發展下線,上線則不斷從下線那裡得到錢。等到下線太多,再也發展不了新的下線的時候,這個系統就會崩潰。 $ {5 a. s5 |3 [. T0 E" t I" M
為了不讓人聯想到傳銷,網站還特地表示,每個參加新盈利的會員只需要交納110元即可享受一系列的信息資源。而事實上,幾乎所有的參與者都不是為了獲得所謂的資源信息去的(這些資料在網上隨處可見),他們都是為了拉下線騙錢去的!
" }" W A( ?- H4 d/ p7 L& o和傳統的傳銷相比,這種「營銷系統」又有許多不同之處,具有更大的欺騙性和隱蔽性,其造成的影響也更為惡劣。由於只須最多110元就可以成為會員(最少的只要30元),從而打消了人們對傳銷要花大血本才能入會的顧慮,認為即使不成功,損失也不會很大;此外系統並沒有一個公開的經過工商部門許可的企業在管理,操縱者都是在幕後,公開傳播的永遠只有那些個人網站,如「http://www.xinyingli.com/?mid=czxjmjlcl」,若訪問前者「http://www.xinyingli.com」,出現的則是署名「北京海爵食品有限公司版權所有」的「新音樂陣線」網站;而且新盈利網站還要求匯款一律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,這就避免了傳統傳銷中下線與上線必須見面的情況。而且萬一下線識破了這個騙局,也無法找到上線索賠。
3 T$ B$ d8 C9 k6 h2 c6 i/ }現在,讓我們再來計算一下這個「新盈利商務信息網絡系統」幕後操作者究竟賺取了多少不義之財,他應該是最初所列5個地址對應的那些人。假如他們最初發展了10個下線,而這10個下線又同樣發展了10個,那麼5輪循環把他們淘汰之際,他一共收到了多少錢呢?10X10+20X100+30X1000+40X10000+10X100000=1432100元!而如果他們最初發展的不是10個人而是更多人呢,那更是無法計算!
! R% d# R# H/ y; l根據2002年3月26日中央電視台新聞三十分報道,目前工商行政系統和互聯網監察系統已經認定這種所謂的 「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系統」是非法的傳銷行為,並決定對此嚴肅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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