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了方式,也會失去潛在客戶!
& U5 H4 p6 K' c9 I7 V( `" Twendong 發表於 2009-12-16 18:45 " l7 K3 Q, J2 ^/ 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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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斷續續的跟PP打了這麼久的交道,其實我明白了一個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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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n6 ^ Y* A: W; ^在PP眼裡,那些存心的搞詐騙的人是無法完全避免的,這部分資金在PP眼裡應該算做風險成本,需要商家自行消化掉。8 O5 Q0 q! _7 a b3 A5 K7 w- I
% r( W% g r. D. ?! E( O, N% L0 T在PP眼裡,一般的風險成本不會超過2%,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,反正不是他們的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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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是,如果你的生意比較特殊,風險成本太大了的話,那你就做不下去了,只有垮掉。PP是不會幫助你的。這是你的事。你自己的商業模式的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