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進我PP一看,lol!爭議已結束,被凍結的錢也回來了!有被PJN追款的兄弟可以趕快進PP裡看看,然後上來通報一下情況!6 w* i( i$ x( }( x0 s
下面是我對此次爭議對PP做出的回復- 我是利用我擁有的www.xxxxxx.com網站在http://www.pepperjamnetwork.com/網站上註冊成為網絡廣告推廣商的,也就是買家名稱:KBJ Holding的網站.(現在我的www.xxxxxx.com網站已經因為空間到期的原因而沒有繼續開放,而且買家的廣告聯盟已經把我的推廣商賬戶封了,所以我現在也提供不了在買家廣告聯盟的推廣商後台的支付紀錄,而且買家的廣告聯盟自己是有權限對我的推廣商賬戶做出修改的,所以我對買家提供對我的交易爭議的信息表示質疑); i1 y. k3 t+ l) H3 o" G% k, A
- 我在買家網站的推廣商ID號為XXXX,此筆有爭議的款項是該買家經過審核了以後發送給我的,我是已經對買家做了推廣服務的.既然已經發錢給我,那就代表已經對我的服務已經是認可的,是審核了的,而且這個錢也不是一個月的佣金,是幾個月的,那時間就更久了,這種服務不同其他的實體服務,是虛擬的服務,在我已經對聯盟做出了服務以後,他如果還對幾個月之錢的服務提出質疑的話,那也應該是廣告聯盟的責任,為什麼幾個月前就審核了的錢,都拖了幾個月才發,那之前幾個月的時間幹什麼去了?還有,廣告聯盟在發放了此筆佣金以後沒多久就封了我的推廣賬戶,理由是我違反了推廣商的合作規則,但是買家的廣告聯盟沒有說明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違反規則的,這筆錢是幾個月的佣金並不是一個月的,他應該對我說明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違反規則,應該是對我違反規則生效的那一刻開始,我就已經同廣告聯盟解除了合作關係,就代表從那一刻開始我都不會有資格再從該廣告聯盟收到一分錢,如果是被封賬戶以後還收到該廣告聯盟的錢,那我有責任退,但是前面已經審核了並發放的佣金他是沒有理由來找我退的,而且還是在賬戶裡已經審核了幾個月的錢.我不理解為什麼買方在已經認可賣方虛擬物品服務,並在已完成買賣雙方責任關係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賣方退款.而且還是發放完廣告佣金兩個月之後,如果說我違反了該公司的有關條目,那麼在他發放佣金的時候就應該有義務查實清楚.而不是在買賣方已確認服務之後的兩個月後再去申請退款,這樣的行為是極為不道德的,即使他們是INC500的公司,我也希望Paypal能對此事件做個公正的判決,雖然在全球金融海嘯的經濟危機下,我作為一個普通的網絡推廣站長表示我極大的抗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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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K V b( J% w5 I[ Last edited by 幾何黑店 at 2009-1-8 23:01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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