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 2004年12月10日 04:02 中華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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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X* u; n+ z: D2 D8 w. g4 ~ 記者王義偉9日北京報道 開放期限在即《直銷管理條例》草案被退回/ a n. G) w$ v+ {' L
! M" A+ {$ \/ ^" b- o. S0 v 雖然中國在入世法律文件中承諾3年內開放直銷,但是記者瞭解到,在12月11日限期到來之際,由商務部牽頭制定的有關直銷的法規已經肯定不會出台。6 m& L+ n2 b D( d' y0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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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1月中旬,已經有權威媒體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尚未收到商務部起草的《直銷管理條例》。而按正常的工作流程,在商務部將條例草案上報之後,國務院法制辦還要履行徵求意見、開座談會、研究修改以及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等環節。這些程序一方面不可能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完成,另外,這個時段各個部門都在進行年終總結、表彰等活動,非常繁忙,所以直銷法規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。 ]* e. q9 T+ Y
E7 ]6 e0 i6 K& g: k3 B ~ 本報記者今日得到的另外一個更具震撼力的消息顯示,商務部的《直銷管理條例》已經報送國務院法制辦,但是被法制辦退了回來。% y' K- ?) \ N/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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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情人士分析,國務院法制辦退回商務部的條例草案,可能有兩方面原因:其一,因為內容問題被退回;其二,因為程序問題被退回。更大的可能性在程序上。4 z) ? P6 q+ S% @&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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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程序問題上,知情人士分析,按照規範的對口銜接規則,《直銷管理條例》應該由商務部條約法律司上報國務院法制辦。但是,此次條例制定一直由商務部市場司主導,所以市場司直接就將條例報到了國務院法制辦,法制辦將其退回。還有一種說法,就是包括商務部在內的中央各部、委、辦、局,如果要想制定法律法規,必須在前一年事先向國務院法制辦報計劃。據悉,商務部並沒有就直銷條例的立法問題在2003年向國務院法制辦報計劃,所以法制辦將其退了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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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分析,在條例草案遭國務院法制辦退回之後,商務部尚有兩個辦法進行彌補:其一,爭取動用特殊的快速管道,將直銷法規納入2005年立法規劃中。這樣的做法有先例可循,比如2003年非典之後相關法規的快速出台就是一例。但是,動用快速管道必須事關重大。相比之下,直銷問題當然沒有非典嚴重,能否動用特殊的快速管道是個問題。其二,在條例不可能短期出台,又必須履行入世承諾的背景下,由商務部自行出台部門規章進行規範。但是,這樣的做法又受到生效不久的《行政許可法》的制約。3 ~; A7 Q ?% X
, S d) h' w8 e1 U+ c/ i 國內企業對直銷條例的出台一直抱有很大的期望。本報記者採訪了參加9月10日廈門直銷立法座談會的武漢瓜拿納集團。該集團董事長張華告訴記者,廈門會議後,他已經將自己對直銷條例草案的4條意見上報商務部,據悉,商務部最後定稿的條例草案降低了准入門檻,這對中國企業而言是一個利好。張華對直銷條例的出台時間持樂觀態度,雖然他也認同12月11日已經不可能,但是他認為在2005年元旦前後,直銷條例會順利面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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